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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和美家庭、示范岗位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0   信息来源:山东省民宗委   
       8月3日,山东省民宗委下发《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和美家庭、示范岗位评选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美家庭、示范岗位评选活动,推动以“小家”带动“大家”、以岗位影响社会,进一步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次拟推荐评选出和美家庭、示范岗位各30个左右,分别授予“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和美家庭”“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称号,并自动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红石榴”品牌称号。
       和美家庭评选范围是: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家庭。示范岗位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的处、科、室等;行业单位的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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