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题聚焦
国家卫健委:审批互联网医院前要先建立省级监管平台
发布时间:2021-04-29   信息来源:新华社   
       “我们在设计互联网医疗这项制度时一直秉持着包容审慎的态度。”日前,在国家卫健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表示,我们要求各地在审批互联网医院之前一定要先建立省一级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管平台,如果没有建立起监管平台是不允许审批互联网医院的。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份已建立起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
       据介绍,目前设置审批的互联网医院有1100多家,全国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的比例超过50%,7700多家二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预约诊疗制度,其中能够做到分时段精准预约诊疗的超过80%。
       “互联网医疗在疫情期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老年人和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比如北京规定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药品的配送服务开具最长3个月的药品处方,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患者。”焦雅辉说。
       “人民群众在享受互联网医疗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一是资质,二是质量,资质加质量就等于安全。”焦雅辉说,目前我们在推行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这便于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
       焦雅辉表示,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要求所有互联网医院一定要以实体的医疗机构为依托,把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纳入质控体系当中,实现线上线下实行一体化的监管。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微博
COPYRIGHT © 1986-2016  BY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20号 邮编:10003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