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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实施“五大工程”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发布时间:2020-08-07   信息来源:云南省民宗委   
       云南昭通市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为契机,通过实施5大工程,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实施精神家园共建工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建成一批民族特色景区和村寨,民族文化活动场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族群众自发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活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民族文物古籍收集整理、濒危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口传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举办民族民间文艺会演、民族文化节活动,开展民族语言文字、蜡染和刺绣技艺、芦笙歌舞、毕摩文化等培训。广泛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研究工作,鼓励扶持文艺创作工作者、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翻译、整理、出版、发行各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出版了《中国云南彝族》《昭通苗族文化大观》《昭通回族文化史》等一批民族文史图书,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各民族进一步相知、相亲、相惜和相互尊重、相互借鉴、相互包容。
       二是实施和谐关系共创工程,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立足全市5.91万易地搬迁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党建工作“双推进”创建机制,因地制宜构建各民族共居社区,促进各民族嵌入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易地搬迁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强化民族团结教育,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全市2317所各类学校开设了《民族常识》《中华大家庭》《民族政策常识》课程。
       三是实施发展成果共享工程,民族地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全市145个民族村实现硬化路、农网电、人畜安全饮用水、标准化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等全覆盖。贫困民族村从144个降至12个。实现5.91万少数民族群众彻底搬出大山、告别贫困。
       四是实施民族事务共治工程,民族团结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昭通市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方案》《昭通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十促”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推动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推进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城乡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是实施示范创建共促工程,示范带动效应逐渐凸显。启动第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凸显。深入开展进机关促为民务实、进企业促团结奋进、进社区促和谐友爱、进乡村促繁荣发展、进学校促同心筑梦、进安置点促共建共享、进宗教活动场所促文明和谐、进医院促守望相助、进连队促鱼水情深、进旅游景区促文旅融合等“十进十促”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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