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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牵头制定“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7   信息来源:甘肃省民委   
       近日,经甘肃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同意,酒泉市牵头制定印发《“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充分把握河西地区政治、生态、历史文化等多项因素和民族工作现状,研究提出了联创共建“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通过加速推进“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推动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力争到2022年,河西地区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数量达到19个、教育基地3个。到2025年,河西地区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数量达到34个、教育基地8个。
       《方案》指出,河西地区要结合少数民族小聚居、民族成份多的特点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频繁、经济发展较快、民族关系和谐的实际,着力在“推动创建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创建工作与生态保护融合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中华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六个方面做示范,并将具体任务分解细化到河西五市相关单位。
       《方案》强调,要成立“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联创共建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分别由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牵头组织,建立联席会议、互观互检、联络沟通等联创共建工作制度。要把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本市创建工作年度计划,纳入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做好行业系统跨区域联创共建工作。要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联创共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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