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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出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9-08-19   信息来源:烟台民政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烟台市委“两新”工委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十条措施》,通过落实十项创新措施,着力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

1.扩大党的组织覆盖
      要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月”活动,采取单建、联合建等方式,不断提高组织覆盖率。要根据社会组织的组织架构、党员人数,动态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该升格为党委、党总支的及时升格;对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超过5个的,要划小组建单元,符合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履行业务和党建工作双重管理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社会组织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特别是政治审核办法,积极推动商协会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

2.强化党的工作覆盖
      要充分发挥党务工作人才库作用,各县市区、市直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选派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到社会组织,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9月底前,市社会组织党委、各县市区要分别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不断充实完善党务工作人才库,原则上县级人才库(含各基层党委人才库)入库人员不能少于本地“两新”组织总数的一半。10月底前,要按照选派管理办法,从党建工作人才库中择优向新建立、未建立党组织以及党建工作薄弱的社会组织选派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

3.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基地建设
      要加大市、县、镇(街)三级社会组织党建基地建设力度,12月底前,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招远市、蓬莱市等要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基地的规范提升,其他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社会组织党建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镇(街)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基地。要指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营造浓厚党建氛围。

4.开展“党建引领·行业争锋”创建
      要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和类型,组织开展“党建引领·行业争锋”活动,年内重点培育打造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市物流协会党支部等10个市级行业协会党建示范点,培树50个“政治强、队伍强、活力强、发展强、作用强”的社会组织党建典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规划,加快培育发展相应的行业协会,对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降低行业协会会员的数量要求,不断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

5.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直接联系
      8月底前,市社会组织党委、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各县市区“两新”组织党工委,要分别至少直接联系10个、5个、10个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并引导其积极争创全市“基层党建百佳示范单位”,做到点面结合、各具特色。

6.抓好“双五创建”活动
      要深入开展“五A”社会组织、“五星”社会组织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实行集中评定、动态管理、竞争晋级,构建全面覆盖、层次分明、整体联动的“双五创建”体系。市社会组织党委要结合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星级评定工作,争取90%以上的党组织达到“三星”及以上,年内打造5处“五A”社会组织、“五星”社会组织党组织示范单位。

7.引导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基层治理
      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特长、优势,聚焦社会资源、社会需求,对接建立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通过签约共建、双向认领等方式开展党建活动、助力基层治理。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优势,组织开展多元化、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发挥文联、科协、社科联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单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共享党建资源,共同服务群众,共襄社会治理。

8.抓实党组织“两训”工作
      年内,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工作,着力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9.落实经费保障
      要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党费拨返、工作奖补、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年内,市级统筹30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及开展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安排35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基地建设。要向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赠送包括党旗、党章、党员徽章、党报党刊、党建制度刊板及部分党建活动经费等在内的“党建大礼包”,指导其及时规范开展党建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启动公益创投活动,聚焦民生热点和治理难点,安排专门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10.形成长效机制
      要强化党组(党委、工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推进落实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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