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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金协会制定首席风险官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2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3月8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首席风险官制度》文件。文件中要求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原则上按照借贷余额标准来分级设计风险控制部门和首席风险官:借贷余额小于1亿元,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及负责人;借贷余额大于等于1亿元,设立首席风险官。

  就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互金已进入整改验收与备案阶段,但是备案只是平台从事网贷业务的入场券而已,在穿透式监管趋势下,网贷平台都将面临合规与创新并重的发展之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广州市金融局的指导下,发布《首席风险官制度》,也是希望借此能提升企业的内控制度,降低企业内部的道德风险与业务风险,减少违规处罚及声誉风险导致的损失,这对机构股东,机构自身管理及行业来说都是有益的。

方颂进一步说道,“以往互金平台对风控负责人的定位,更多集中在对业务逾期及坏账风险的把控上, 《首席风险官制度》对平台首席风险官的定位,除了业务风险的把控外,还需对平台在日常经营、业务开拓、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规风险与政策风险进行把控。”

据文件显示,在任职资格方面,首席风险官应参加风险管理等培训,取得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首席风险官资格等有助于风控工作的相关资格。同时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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