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广东出硬招确保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发布时间:2015-07-31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对广东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十分重视,深入民族地区调研,多次就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广东少数民族不多,更需要把民族工作做好,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可给予特别关注,并要求出台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政策,体现对民族地区的支持,促进其加快发展。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也指出,广东作为经济发展强省,更应该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省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围绕广东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这一目标,2015年5月22日,广东省出台了《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全面系统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专门文件,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强特色产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美丽特色村镇建设、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差别化的扶持政策措施,以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建设发展的财力保障水平。《意见》从4个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在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时,对3个自治县适用最高系数,比本省其他地区高30%;在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中的协调发展奖时,对3个自治县的综合增长率按6%起算,比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扶贫开发重点县低2%,其他地区低6%。二是在现有的扶持贫困地区的各项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改造工作,在资金和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三是增加对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每年13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2017年后资金规模随省级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从2015-2017年,省每年新增安排7个民族乡各200万元,用于提高民族乡统筹发展能力。四是提高标准。在测算分配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时,对3个自治县适用最高档次标准。据测算,落实《意见》中的各项主要财政扶持政策,从2015-2017年,广东省财政共需新增安排扶持资金3.6亿元。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目前,基础设施是广东民族地区发展的最大“瓶颈”和薄弱环节,严重制约了当地的发展。《意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持的重点。从5个方面加大扶持:一是加快已纳入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进度。二是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立项。三是对公路(桥梁)建设的补助适用最高档次并提高补助标准。对国省道新改建和路面改造国省道新改建项目,省补助标准总体提高约15%。提高民族地区县乡村道养护补助标准。四是安排专项资金。2015-2017年,省每年安排3个自治县各1000万元,由自治县支配用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免除县以下承担的配套资金。3个自治县纳入省级补助范围的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除县以下承担的配套资金。2015年6月1-2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率队到民族地区调研时,现场办公决定由省财政拨款2亿多元支持连山德建水库、国道G323线连南和连山县城改线、连南寨岗镇饮水工程、连南县城河堤防洪通道等民族地区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三、做强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意见》把做强特色产业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一是大力发展特色农林业。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开展蔬菜基地等农业基地和特色生态产业示范点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和森林旅游企业。二是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编制3个自治县旅游合作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粤北山区绿色生态旅游示范区规划。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旅游景区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化旅游业,树立民族地区独特的旅游品牌,逐步把旅游业打造成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工业。重点支持符合民族地区特点和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项目向民族地区优先布局,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储能电站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和地区产业合作示范区。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和指导民族地区开发碳汇交易产品,参与国家和广东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推动纳入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重点企业购买民族地区开发的林业碳汇交易产品。五是加大资金、税收、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省产业扶持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发展农林、特色旅游、民族文化、民族医药、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2015-2017年,对3个自治县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开展政银保模式合作农业贷款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政银保项目贷款扶持或贷款贴息支持。对民族地区所在地级市用地指标予以倾斜,由各市统筹优先保障民族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按规定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民族地区产业园区,可积极争取产业园区奖励指标,省一次性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四、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补齐发展短板。《意见》把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一是落实好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二是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省直单位、珠三角地级以上市要在现有帮扶资金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帮扶资金。三是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选准发展项目,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四是扩大支持民族地区群众发展种养业的小额信贷。2015-2017年,省每年在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3个自治县各500万元、7个民族乡各50万元,用于扶贫开发贷款贴息。今年6月,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到民族地区视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少数民族自治县是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少数民族群众能否百分之百脱贫是检验扶贫开发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朱小丹对全省特别是民族地区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强调新一轮扶贫开发要更多面向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特定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率先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扶贫开发要达到的目标首先要在民族地区实现。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拓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新路子。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微博
COPYRIGHT © 1986-2016  BY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20号 邮编:10003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