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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制定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3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建设紧密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二)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发展林业经济,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94%;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64%,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
        (三)草原生态保护。2017年,贫困地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2%以上;2020年达到53%以上,草原沙化、鼠害、超载过牧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村容村貌整治。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国土资源整治
        1.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编制《甘肃省精准扶贫土地整治实施规划》,对确定实施项目的贫困村逐村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提高农田质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2.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编制《甘肃省精准扶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规划》,到2017年,完成200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92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完成534处搬迁避让工程,搬迁避让2.39万户。到2020年,共完成217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22.5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共完成654处搬迁避让工程,搬迁避让2.7万户。
        3.提高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标准利用”,制定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竣工后的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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