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青海省安排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
发布时间:2015-05-0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为进一步推进青海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近日,青海省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青海省将继续整合各类资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
        据了解,2015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共安排58个项目,总投资1456605万元。工程涉及新农村新牧区生产生活设施、水电路话及绿化、农牧民教育和培训、农牧民健康、文化进村入户、扶贫开发、生态保护与建设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八项内容。
        目前,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通知》,要求青海省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项目落实,突出重点任务,落实牵头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注重民生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利互动,切实实施好八项实事工程,更好促进包容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民贸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贸微博
COPYRIGHT © 1986-2016  BY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20号 邮编:10003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