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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部]改革力度加码:“国资划转社保”破冰
发布时间:2015-05-28   信息来源: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政策法规部]改革力度加码:“国资划转社保”破冰


   5月18日,山东省政府在“划转”仪式上郑重宣布,该省正式划转3家省管国有企业30%国有资本,用以充实社保基金。山东此次划转资本规模约为33亿元,是国家“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计划中的首次破题。
        对改革的欢迎或是对破冰的致敬,高蹈抒情之前有一个不得不提及的现实背景,此番动作所映对的乃是逼仄的社保资金压力。不妨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3000亿元。与此同时,居民的社会保险缴纳压力同样逼仄,根据权威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从全球背景下的横向比较看,我国居民社会保险缴费率亦偏高。
        而另一个同样不能忽视的历史背景是,“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只是从历史深处走来的来客。早在2004年,“国有资产何时划拨社保基金”便进入媒体提问视野,当时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政者就向媒体透露“一个由各个部门组成的国有资产划拨小组”已经成立,不过,直到5年后的2009年,所能公开获知的依然只是一份由国务院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此后的消息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再到山东此次破冰。至此,“国资划拨转入社保”,从提出到办法,从计划到破冰,已过去11年。
        从只闻脚步声,到听到楼梯响,再到人下来,无论是资金缺口压力倒逼下的“被求变”,还是在改革浪潮中的积极主动求变,区别于“提高个人缴费率”、“延长职工退休年龄”的简单方式,“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无疑是值得欢迎的发生。
        一个需要厘清的常识是,从产权属性或是从财产性质来看,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同属于公共财政范畴。以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提高运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为目的的国有资产,与发端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征集部分国民收入生产出来的社保基金,因其一致的公共属性,决定着相同的公共价值—着眼于现代社会公民福利的改善,保障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转,具体来说,就是让更多人分享到国有资本收益,真正把缴费负担降下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于此而言,“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有着天然的耦合路径,不仅能纾解社保基金所面临的账目亏空压力,也能促进国有资产的角色回归。
        愿景在勾勒,理想在生长,当对“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满怀期待时,依然需要面对现实的隐忧。首先,11年的历史探幽,本就说明改革破除利益藩篱的艰难。如今,有了山东的首次破冰,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真正的推进?其次,从根本上说,划转只是意味着代表资本的股权流向,如何预防和防范运营风险,同样值得审慎观察,尤其是在一些国企历史沉疴尚未得以肃清的大背景下,比如资本运营体系尚未建立、预算执行主体缺位等等。再次,面临着现实制度冲突。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既然涉及到股权流转,必然牵涉到与公司法、预算法、证券法甚至是系列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条例的冲突,如何规避行政之手的强力介入,实现规制范畴内的渐进调整?
        总而言之,“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在历史长河中,会有它浓墨重彩的一笔,裹挟着理想,也要回归到现实。它的角色扮演,不应是历史进程中的单兵突进,既需要改革的决心和智慧,也需要现实制度格局的重塑,比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比如市场经济体制的革新,比如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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